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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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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
邵阳市科技局开展2023年邵阳经开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暨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专场对接会

为扎实推进我市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改革工作,解决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题,6月14日上午,邵阳市科技局联合经开区开展了2023年邵阳经开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暨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专场对接会。邵阳经开区、邵阳市科技局、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合作银行和10余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及知识价值信用贷意向企业参加。2023年邵阳经开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暨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专场对接会现场    座谈会上,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了邵阳经开区知识产权情况并就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市科技局就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与会人员就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改革、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培育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交流。    2022年,我市共为156家企业发放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4.18亿元,发放贷款总量位居全省第5。今年,我市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规模实现倍增,信用贷款普惠全市所有科技型企业,预计将为全市科技型企业发放知识价值信用贷款超7亿元。    下一步,市科技局将进一步做好知识价值信用贷服务工作,全力搭建科技金融服务对接平台,根据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对科技成果、技术、融资的不同需求,开展精准服务,推动科技创新政策落地,为邵阳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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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
邵阳市积极推广“湘企融”平台

日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组织中国银行邵阳分行等15家银行参加“湘企融”平台及银行端操作流程培训,助力各银行扩大信用贷款规模,提升金融服务能力。“湘企融”是省委、省政府主导部署打造的为省内中小微企业提供智能便捷的一站式融资服务的公共公益服务平台。该平台融合政府扶持政策,挖掘企业融资需求,创新全周期金融产品服务,降低企业融资门槛及成本,能实现政银企资源高效精准对接。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今年来,我市全面推广“湘企融”平台。市工信局专门成立“湘企融”工作专班,对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同时发挥县市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作用,深入开展“湘企融”注册认证培训活动,力争实现辖区内企业“应入尽入”。同时,积极推动该平台与银行开展合作。一季度,全市已经开展6场次“湘企融”注册认证培训活动,组织银行走访企业200余家,完成“湘企融”平台认证企业数145家,达成融资意向1.7亿元。市工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推荐一批优质企业和银行对接,形成融资典型案例,扩大“湘企融”影响,让企业真正信任“湘企融”平台,尽快实现“湘企融”服务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中的全覆盖,并逐渐扩面到广大中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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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三高四新”融资专项的通知

省直有关单位和企业、各市州发展改革委: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围绕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和支撑服务全省实施“八大行动”,助力湖南高质量发展,省发展改革委和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湖南分行”)共同开展2024年“三高四新”融资专项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本轮“三高四新”融资专项总量1500亿元,重点支持我省现代化产业体系、重大基础设施、能源安全、生态绿色发展、民生保障、新型城镇化等领域项目建设,全面助力湖南高质量发展。二、支持领域(一)现代化产业体系1.优势产业。聚焦湖南“4×4”现代化产业体系,支持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现代石化等我省优势产业的战略性、支撑性、带动性项目,支持新能源等新质生产力建设项目,支持纳入全省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的项目,军民融合、重大科研成果转化项目。2.科技创新。支持湘江科学城、长沙全球研发中心城市、“4+4”科创工程等标志性工程建设,支持科技创新领域“独角兽”“小巨人”“隐形冠军”企业发展壮大。3.“五好”园区建设。以国家级园区(经开区、高新区、自贸区、保税区等)为重点,择优支持省级园区,支持方向可包括园区内基础设施、厂房、创新平台、环保设施、能源设施等紧密围绕主导产业实施的各类项目。(二)重大基础设施1.交通。包括铁路(高速铁路、区域城际铁路、铁路专用线、铁路站场等),高速公路,机场(含通用机场),轨道交通(含市域(郊)铁路),水运(国家高等级航道网项目、重点内河航运项目和重点港口、码头项目),陆港项目,综合交通枢纽等。2.水利。包括重大水网、水资源配置、防洪薄弱环节建设、节水供水、智慧水利等项目。3.物流。包括国家物流枢纽布局承载城市内的物流项目,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内的冷链物流项目,中欧班列铁路口岸基础设施、枢纽及集结中心周边节点网络建设项目。4.新基建。包括5G基站建设、国家级、区域级互联网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持数字化赋能停车、农田、水利等应用场景。(三)能源安全1.能源保供。包括清洁高效的基础支撑电源、电煤储备、煤炭储备基地、“气化湖南”等项目。2.储能调峰。包括已纳入国家规划的抽水蓄能项目,新型储能项目,园区综合能源项目等。3.清洁能源。支持依托一体化基地规模化布局的风电项目,光资源相对丰富地区的大型集中式光伏基地和整县推进光伏试点项目。(四)生态绿色发展1.长株潭生态绿心生态修复提质项目。2.国家储备林项目。3.污水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4.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黑臭水体治理、水生态修复等水污染防治项目。5.危废、医废等固废处置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6.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国家级园区循环化改造等项目。7.石化、钢铁、有色等领域企业节能降碳和超低排放改造项目。8.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项目。(五)民生保障1.乡村振兴。包括高标准农田,农产品储运(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农村污水处理,县级及以下除教育、医疗、卫生、体育之外的市政公共设施,农村水利,灌溉等项目。2.养老领域。包括养老基本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银发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等。3.“三大工程”建设。包括保障性住房、“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中村改造项目。(六)新型城镇化1.结合水、电、气、污水、垃圾、停车场、信息网络、分布式能源、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地下综合管廊等内容策划实施的市政公共设施提升建设项目。2.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有机更新项目。3.海绵城市建设项目。4.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和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工程项目。5.历史名村名镇保护项目。6.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存量资产盘活项目。(七)长江经济带发展重大战略1.生态环境系统整治项目。符合我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要求的、针对生态环境问题复杂突出的特定区域,采取系统整治思路和举措,解决同一区域范围内各类污染要素相互交织、不可分割的生态环境系统治理修复项目。2.绿色发展示范项目。具有较强示范效应、有利于积蓄长远发展动能的绿色发展项目,包括生态环境系统保护修复工程和必要的支撑绿色转型发展的道路、供热、供气、给排水、生态停车场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3.沿江化工企业腾退土地治理修复项目。对沿江(含长江干流湖南段,湘江、资江、沅江、澧水以及洞庭湖)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搬迁腾退的土地进行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修复。三、专项政策对于纳入本轮融资专项支持的项目,国开行湖南分行在服务团队、审批流程、贷款规模、授信条件及融资利率上提供专项政策支持。(一)工作机制省发展改革委与国开行湖南分行建立融资专项会商协调机制,加强项目申报、推进、落实情况的对接和信息共享,协商解决突出问题和重大事项。各地发改部门统筹加大项目谋划力度,与国开行湖南分行各工作团队做好对接,指导协助项目单位尽快完善贷款条件。国开行湖南分行通过专项工作团队(见附件1),与各市州发展改革委、重点企业开展对接。对纳入专项的重点项目,在项目策划、融资模式设计、产品设计等方面加大指导力度,提升服务质量和效果,并适时组织召开专题培训会。(二)授信条件国开行湖南分行对纳入融资专项支持的项目,开辟优先审批、急事急办、减利让费的绿色通道,加快审批进度,提升工作效率。在准入要求、担保方式等方面给予国开行政策允许内最优条件支持。(三)贷款规模国开行湖南分行对纳入融资专项支持的项目,在贷款规模上给予专项保障,优先满足符合授信和贷款发放条件的项目资金需求。(四)融资利率国开行湖南分行对纳入融资专项支持的项目,给予国开行政策允许内最优融资利率支持。四、工作流程(一)项目申报申报项目基本条件:一是项目须符合相关规划,符合土地、资金、环境容量等要素供给条件,原则上已完成审批核准备案、规划、土地、环评等审批手续(最迟2024年三季度内可完成);二是在2024年需开工;三是项目投资规模原则上应在1亿元以上(具有较强行业示范引领效应的项目可适当降低规模),项目自身通过市场化运营可实现收益平衡,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四是融资主体具有稳定经营性现金流,已实现市场化运营,符合国开行授信准入条件。各市州发展改革部门与国开行对应工作团队就拟申报项目成熟度和融资需求进行沟通会商,达成共识后填报融资专项申报表(见附件2),同步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国开行湖南分行。省直项目由相关单位直接报送。(二)授信发放国开行湖南分行对申报项目进行独立评审审议,按照“能贷尽贷”原则,及时给予足额、低成本贷款支持。(三)反馈通报省发展改革委、国开行湖南分行定期对申报项目的融资落地情况开展调度,向有关单位反馈通报,并推动后续批次项目策划和申报。(四)有关要求1.时间要求。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抓紧谋划、摸排符合条件的优质项目。在2024年3月15日前,按附件要求报送首批项目清单,后续将视情况组织开展申报工作。2.填表要求。加强要素信息规范。项目名称:简练明晰,原则上应包含所在地域或归属单位、核心建设内容和建设性质等信息(一般不超过25字)。建设内容:根据实际情况,简要描述拟建项目各单项工程的主要内容,如新建技术业务用房、改建市政道路、扩建生产线等(一般100字左右)。建设规模:填写与项目内容相关的量化指标,如建筑面积、公路里程、生产线数量及产能等。特此通知。联系人: 省发展改革委    符斌元  0731-89991687国开行湖南分行  雷  鑫  0731-84906069附件:1.国开行湖南分行各工作团队联系方式2.2024年“三高四新”融资专项申报表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2024年3月6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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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
关于开展2024年度湖南省“三尖”创新人才工程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财政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湘高校和科研院所,省属本科院校,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新时代人才强省战略,聚焦“4×4”现代化产业体系,着力推进科技创新高地“五大标志性工程”,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关于印发<“三尖”创新人才工程实施方案(2022-2025)>的通知》(湘科发〔2022〕34号)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度“芙蓉计划”“三尖”创新人才工程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类别、条件及要求(一)“顶尖”人才旨在培养引进处于科技发展最前沿,在某一科学领域具有权威性,能够进行方向性、全局性、前瞻性思考,具有卓越科技组织领导才能的战略科学家。1.支持对象。面向国家、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依托正在实施或筹建的我省重大科技项目、创新平台,培养引进能够统筹和集聚全省领域内重大科技项目、平台、人才团队、资金等创新资源的战略科学家。以引进人才为主。2.遴选方式。根据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支持顶尖科技人才“一事一议”相关办法,采取“落地一个、论证一个、支持一个”的动态遴选模式。具体程序如下:(1)前期沟通。中央驻湘和省属单位的申请人由所在单位(有省直主管部门的由其省直主管部门,下同),其他单位的申请人由其所在市州与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就申请人有关情况进行沟通对接。(2)初步评估。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组织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同行专家、第三方机构等,采取背景调查、实地考察等方式,对申请人资格条件、能力水平和影响力、拟开展工作的重要性和急需紧缺性、与所在单位合作紧密度和真实性等进行核查、评估、形成初步意见。(3)申请推荐。经初步评估认为需要“一事一议”的中央驻湘和省属单位申请人由所在单位,其他单位申请人由所在市州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将人选推荐至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推荐时需明确本单位或市级层面支持方案,提出需要省级层面协调解决的事项并说明缘由。(4)评审论证。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组织相关部门就申请人需要解决的具体事项进行协商,提出省级层面支持意见建议。(5)研究确定。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按程序提交省委省政府相关会议研究确定支持方案。(二)科技领军人才(简称“拔尖”人才)旨在遴选一批能承担关键核心技术和原创引领性技术攻关、解决“卡脖子”难题、在科研一线潜心研究的领军人才进行重点培养支持。分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两类。国家重要人才计划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我省推荐对象,从省科技领军人才中择优推荐申报。1.申报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坚持向科研一线、企业和边远地区科技人才倾斜,高校院所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参加申报。(1)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①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现代化产业体系相关领域。②未满48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女性及来自企业、临床一线的科技人才放宽至5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已全职在湘工作。③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④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⑤优先从国家和省重大创新项目和重点创新平台担纲领衔者中推荐。(2)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①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者且为实际控制人(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一家企业限1人申报。②企业在湘注册,依法经营,创办时间为2年以上(2022年1月1日前注册),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创办5年以上(2019年1月1日前注册)的企业,最近2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500万元。创办不满5年的企业,累计净利润不少于200万元。③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1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创业项目符合我省新兴产业发展趋势或能填补我省产业发展空白,或能突破“卡脖子”技术、关键共性技术,具有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④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前景,创新能力强,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属于已备案科技型中小企业,或上一年度的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在5%以上,或备案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企业类)。2.其他要求。(1)已入选其他国家重要人才计划、入选芙蓉计划省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芙蓉学者特聘教授、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培养支持期尚未结束的青年科技人才计划(含2021-2023年入选的省高层次人才引进青年项目、科技创新类湖湘青年英才、芙蓉青年学者、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年轻优秀科技人才),不能申报,入选国家和已过支持期的省人才计划青年项目以及在外省入选国家重要人才计划后全职引进来湘的除外。(2)对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实行限项申报(推荐名额见附件1)。为支持“双一流”学科、重点优势产业和人才梯队建设,对科技创新领域属于我省世界一流建设学科的高校增加相应推荐名额,增加名额只能在世界一流建设学科领域内推荐。对我省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增加推荐名额,增加名额由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所在市州推荐。培养支持期结束且通过结题验收的科技创新类湖湘青年英才(2013-2020年入选),以及已过支持期的国家人才计划青年项目(“四青”人才),首次申报(2022年前不计入)不占单位申报推荐名额。(3)同一申报对象只能申报一个类别。(三)科技创新类湖湘青年英才(简称“荷尖”人才)旨在发掘和培育我省各领域“小荷才露尖尖角”的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造就规模宏大的青年科技湘军。入选“荷尖”人才的,将优先推荐申报国家重要人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1.申报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2)在国内外获得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3)未满36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女性及来自企业、临床一线的科技人才放宽至38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已全职在湘工作或有全职在湘工作意向,意向来湘工作的立项前需办理入职手续。2.其他要求。(1)以下情形不能申报:已入选国家重要人才计划(在外省入选后全职引进来湘的除外),入选芙蓉计划省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芙蓉学者、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不含“小荷”科技人才项目),已获得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2)实行限项申报(推荐名额见附件2)。同时:a.为加大对优秀青年博士后的支持,30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在站全职博士后可申报,临床医学放宽至32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人需为2023年9月1日以后进站或2024年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拟进站的立项时需已办理进站手续。申报对象不占单位推荐名额。b.为支持“双一流”建设,对科技创新领域属于我省世界一流建设学科、世界一流培育学科的高校增加相应推荐名额,增加名额只能在世界一流建设学科和世界一流培育学科内推荐。c.为支持我省重点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对我省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增加推荐名额,增加名额由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所在市州推荐。(四)湖湘高层次人才聚集工程(简称“湘聚”人才)旨在吸引国内外优秀科技创新人才来湘创新创业(非全职)。对我省创新发展紧缺急需,又不能全职来湘的“顶尖”“拔尖”等对应层次的人才,通过采取阶段性工作、挂职兼职、创新平台共建、项目合作、人才带培等灵活方式引进,来湘开展产学研联合攻关或成果落地转化。优先支持难以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边远地区。1.申报条件。申报人需未满70周岁(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引进或有引进意向(立项前需签订正式合同,立项时需在服务期内),每年服务我省的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2个月,在引进单位服务期不少于3年。其他条件参照“拔尖”人才申报条件。2.其他要求。(1)引进单位和被引进人才所在单位存在隶属关系的,不能申报。(2)实行限项申报,每个推荐单位限报3项。(五)重点专题1.长沙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领军团队为支持长沙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面向世界500强等领军企业研发中心遴选科技创新人才及团队。进一步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将有意向引进的企业研发中心团队纳入遴选范围,团队落地后再给予支持。(1)支持举措。a.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团队,择优按长沙市对研发中心财政经费支持比例的10%-2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b.为加强支持团队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团队负责人直接认定为“拔尖”人才,支持期内根据需要每年给予入选团队1-2名“拔尖”或“荷尖”人才支持名额,连续支持3年,用以引进培养高层次科创人才。c.对我省紧缺急需、团队核心成员达到“拔尖”人才研究水平,参照“顶尖”人才“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期最长3年、最高3千万元的综合支持。(2)申报条件。a.申报企业在长沙市设立从事研究开发、试验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平台,属于长沙市2024年度拟引进或已认定的世界500强企业研发中心、领军企业总部研发中心、扩能升级企业研发中心、外资研发中心、保税研发中心等研发中心。b.团队带头人应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c.团队拥有6名左右(含团队带头人)相对稳定的核心成员,团队成员间有良好的合作基础或互补性,核心成员至少一半以上全职在申报企业工作。d.团队推荐的“拔尖”人才要求在湘工作税前年薪(含意向合同)不低于100万;团队推荐的“荷尖”人才在湘工作税前年薪(含意向合同)不低于50万元。同时符合“拔尖”“荷尖”人才其他基本条件。e.团队申报不占推荐单位名额。2.科技赋能文化产业创新工程领军团队为深入推进科技赋能文化产业创新工程,支持我省科技文化融合领域科技创新队伍建设,大力集聚全国乃至全球致力于文化与科技结合的领军人才。(1)支持举措。a.对入选的团队,给予最高100万元的科技人才经费支持。b.为加强支持团队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团队负责人直接认定为“拔尖”人才,支持期内根据需要每年给予入选团队1-2名“拔尖”或“荷尖”人才名额,连续支持3年。c.对我省紧缺急需、团队核心成员达到“拔尖”人才研究水平,参照“顶尖”人才“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期最长3年、最高3千万元的综合支持。(2)申报条件。a.属于我省科技文化融合领域企事业单位,聚焦音视频、文化旅游、文化装备、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保护等重点领域,优先支持马栏山实验室等科技文化融合创新平台、国家和省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的科技文化融合复合型团队。b.团队带头人应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c.团队拥有6名左右(含团队带头人)相对稳定的核心成员,团队成员间有良好的合作基础或互补性,核心成员至少一半以上全职在依托申报单位工作。d.团队推荐的“拔尖”人才在湘工作税前年薪(含意向合同)不低于60万元;团队推荐的“荷尖”人才要求在湘工作税前年薪(含意向合同)不低于30万元。同时符合“拔尖”“荷尖”人才其他基本条件。e.团队申报不占用推荐单位名额。3.湘智兴湘为推动湘智、湘贤、校友回湘,充分发挥湘籍科学家聪明才智和重要影响力,大力吸引湘籍院士等国家级人才和优秀校友参与家乡建设,回报桑梓。(1)支持举措。a.对全职引进的湘籍(校友)院士,符合条件的,按照“顶尖”人才“一事一议”方式予以认定。对全职引进的湘籍(校友)国家重要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含青年人才计划),直接认定为“拔尖”人才,预期能为我省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参照“顶尖”人才“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b.对非全职引进的湘籍(校友)院士、湘籍(校友)国家重要人才计划入选者,在湖湘高层次人才聚集工程中优先支持。预期能对我省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参照“顶尖”人才“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c.对没有国家级人才称号,但达到相应水平的海内外优秀湘籍(校友)人才,在“三尖”和“湘聚”人才项目中优先支持。(2)申报条件。a.院士不超过80周岁(194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国家重要人才计划入选者不超过70周岁(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b.已全职回湘的,申报人需2023年1月1日后回湘工作,且在湘工作不少于3年。c.意向回湘的,全职需立项前办理入职手续;非全职需立项前签订正式服务合同,服务期不少于三年,且每年服务我省的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2个月。d.其余条件参照“顶尖”“拔尖”和湖湘高层次人才聚集工程。e.申报人不占申报单位推荐名额。二、直接遴选加大在国家和省重大科技任务担纲领衔者中发现人才力度,面向国家和省重大创新平台、重大科研项目、重点科技型企业,直接遴选确定一批高层次人才。实行“人才举荐”机制,拓宽人才发现遴选渠道。(一)重大创新平台。对我省牵头的全国重点实验室和省实验室,给予1名“拔尖”或“荷尖”人才直接遴选名额;对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新序列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国家应用数学中心,每两年给予1名“拔尖”或“荷尖”人才直接遴选名额(2023年已经推荐的不能推荐);对2023年度评估考核为“优秀”的省重点实验室,给予1名“荷尖”人才直接遴选名额。“拔尖”人才需为实验室或中心主任,“荷尖”人才需为实验室或中心固定成员。在同一领域依托同一单位布局建设的国家级平台,不能重复推荐。(二)重大科研项目。对牵头承担2023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等国家重大项目、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含十大技术攻关、揭榜挂帅项目),根据需要给予团队核心成员1名“拔尖”或“荷尖”人才直接遴选名额,项目财政经费需1000万元(含)以上,单个项目到账经费1000万元(含)的横向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项目,视同重大科研项目。“拔尖”人才需为项目负责人,“荷尖”人才需为课题负责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负责人可选择直接进入“拔尖”第二轮评审或直接遴选为“荷尖”人才。(三)重点科技型企业。面向“4×4”现代化产业体系,对我省重点科技领军企业,根据需要给予一定“荷尖”人才直接遴选名额(详见附件3)。按照属地进行申报推荐,由市州科技局审核。企业需属于我省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综合创新能力100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之一。直接遴选对象需全职在企业工作,宁缺毋滥。(四)专家荐才。3名在湘两院院士、“顶尖”人才可联名推荐1名同领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拔尖),2名在湘两院院士、“顶尖”人才可联名推荐1名同领域青年科技人才(荷尖);3名近十年在湘国家重要人才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人才、2022-2023年度省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拔尖),可联名推荐1名同领域青年科技人才(荷尖)。在湘两院院士、“顶尖”人才、国家科技领军人才和杰青,3年可推荐一次;2022-2023年度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拔尖),支持期内推荐一次。推荐对象需按要求填写《专家荐才表》。(五)创新创业大赛。对获得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赛一、二、三等奖,2023年湖南省创新创业大赛一、二等奖的企业主要创办者且为实际控制人(需符合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申报资格条件),通过直接遴选程序,认定为2024年省科技创业领军人才。以上直接遴选对象需符合申报要求,按程序进行申报推荐。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做好申报人选资格条件审核、政治素质和道德把关、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支持保障措施落实、日常管理考核等工作。申报单位经过民主推荐等程序,并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后,集体研究提出推荐人选,报送至推荐单位。申报单位内部只公示人选姓名、单位等信息,不公示人选其他个人身份、研究领域等信息。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动员,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做好组织申报、材料审核、初步筛选等工作,加强申报材料真实性审查。推荐函(申报情况报告)应包含推荐工作程序、推荐人选及把关情况、推荐单位意见等相关内容,并附佐证材料,无佐证材料的不予受理。直接遴选对象不占单位申报推荐名额。通过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省实验室、省十大技术攻关、揭榜挂帅项目等直接遴选的“拔尖”“荷尖”人才,按照人才、平台、项目经费一体化配置原则,科技人才项目经费从上述重大创新平台和科研项目近两年所拨付省级财政经费中列支,不再另行拨付经费。三、申报推荐(一)申报方式。“拔尖”“荷尖”“湘聚”和重点专项人才项目申报采取网络在线申报方式(对紧缺急需的“拔尖”人才和团队,可参照“顶尖”人才遴选方式)。同一申报对象只能选择一类项目申报推荐。申报单位通过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官网(https://kjt.hunan.gov.cn)登录湖南科技云平台(使用原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账号和密码),进入“科技项目管理系统”—“项目申报”—“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创新人才计划”栏目在线填报。不需要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二)推荐方式及要求。各推荐单位按照归口管理和属地管理原则,对照本通知要求,加强对所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通过“科技项目管理系统”在线完成项目申报推荐,出具推荐文件(限项申报的类别严格按照限项数量进行推荐,超项将不予受理)。市州项目由市州科技局会同市州财政局审核后,向省科技厅推荐申报。国家高新区、省直部门、省属本科院校、中央驻湘高校和科研院所(在湘中央部委直属高校、科研院所)推荐的项目,由推荐单位相关部门初审汇总后向省科技厅推荐申报。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要指导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材料与信息真实有效。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及附件,不得弄虚作假。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并暂停所在单位下一年度申报资格。对于组织不力、把关不严、审核不到位的推荐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核减下一年度推荐名额或暂停推荐资格。四、申报受理时间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17:30,推荐单位系统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7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推荐文件加盖公章后,于2024年3月31日17:30前寄送至省科技事务中心咨询评审部(以寄出时间为准)。五、申报咨询及联系方式省科技厅智力引进处(科技创新人才办):0731-88988072、88988075省科技事务中心咨询评审部:0731-88988730、88988732信息系统技术支持:0731-84586921、84586761邮寄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1414室,邮编:410013,电话:88988730附件:1. “拔尖”(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名额2.“荷尖”人才推荐名额3.我省科技领军企业“荷尖”人才直接遴选配额4.湖南省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名单5.专家荐才表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2024年3月5日原文链接:http://kjt.hunan.gov.cn/kjt/xxgk/tzgg/tzgg_1/202403/t20240305_329688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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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湖南省专家工作站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科协,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印发湖南省专家工作站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科协通〔2022〕4号)要求,结合我省专家工作站建设实际,省科技厅、省科协将组织开展2024年湖南省专家工作站(以下简称专家站)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2024年湖南省专家工作站认定申报时间截至2024年5月31日,超过时间申报推荐的项目,将列入下批次再组织认定。二、申报范围和条件1.申请企业须在湖南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研发能力,拥有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其上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100万元或不低于销售收入总额的3%。2.签约进站专家须符合《湖南省专家工作站认定办法(试行)》(湘科协通〔2022〕4号)要求。3.申请企业与相关领域专家及其科研团队具有稳定的合作基础,双方有明确的、实质性的科研项目或成果转化任务;至少提前半年与专家及其科研团队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双方权利义务明确,知识产权归属明晰。4.具有较完善的创新管理体系,有专门的研发机构和创新团队。制定3年以上工作站建设与运行规划和具体方案。5.具备为专家及其团队开展科研活动提供必要支持条件的能力,能为工作站提供专门的办公场所和稳定的运行经费保障。三、申报程序申报单位按本通知要求填写纸质版《湖南省专家工作站认定申请表》。省属企业由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申报,市州所属企业由市州科技局、科协推荐申报。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对提交的专家工作站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四、申请材料要求1.《湖南省专家工作站认定申请表》,一式六份,其中一份申请表与附件材料一并胶装并盖骑缝章。2.附件材料包括:专家签订的建站合作协议及《申请表》中所涉及内容的相关佐证材料。五、申报咨询及联系方式省科技厅:省科技厅智力引进处(科技创新人才办):0731-88988075,88988072省科技事务中心咨询评审部:0731-88988730、88988732信息系统技术支持:0731-88988619省科协:湖南省专家工作站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0731-84426710,84442608邮箱:hnskjzxzx@163.com地址: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17号省科协办公楼309室邮编:410005附件:湖南省专家工作站认定申请表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2024年2月28日原文链接:http://kjt.hunan.gov.cn/kjt/xxgk/tzgg/tzgg_1/202402/t20240228_329528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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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
关于组织申请认定2024年湖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科协,各有关单位:为组织开展我省2024年院士专家工作站认定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9〕35号)《湖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认定管理办法》(湘组〔2018〕114号)的规定,结合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工作实际,现将组织开展2024年湖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申报认定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2024年湖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认定申报时间截止至2024年5月31日。逾期申报项目,列入下批次再组织认定。对急需认定的,根据管理办法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单独组织评审认定。二、申报范围和条件1.签约进站院士须为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该院士进站需符合两办发文中“每名未退休院士受聘的院士工作站不超过1个、退休院士不超过3个,院士在每个工作站全职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3个月”的规定。2.依托单位需与进站院士签订《共同建站协议》,并按要求向院士所在学部报备。3.依托单位为企业的,须在湖南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规模以上企业,其近三年每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应达到4%以上。依托单位为事业单位的,其研发能力在省内同行中应具有较强优势。企业与事业单位联合申报的,联合单位原则上不超过2家。4.与相关领域院士及其科研团队具有稳定的合作基础,双方有明确的、实质性的科研项目或成果转化任务;至少提前半年与院士及其科研团队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双方权利义务明确,知识产权归属明晰。5.工作站具有较完善的创新管理体系,有专门的研发机构和创新团队。制定3年以上工作站建设与运行规划和具体方案。6.依托单位对工作站工作高度重视,具备为院士及其团队开展科研活动提供必要支持条件的能力,能为工作站提供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工作人员和稳定的运行经费保障。7.依托单位建有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重大研发平台或承担过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的可优先认定。三、申报程序省属企事业单位、高校及中央在湘单位由依托单位审核纸质申报材料后向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专项办推荐申报(推荐意见由本单位填写)。市州所属企事业单位由市州科技局、科协审核纸质申报材料后向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专项办推荐申报。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对提交的院士站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四、申请材料要求1.《湖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认定申请表》,一式六份,其中一份申请表与附件材料一并胶装并盖骑缝章。2.附件佐证材料:包含院士本人签订的建站合作协议、含有研发支出科目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及《申请表》中所涉及内容的相关内容。五、申报咨询及联系方式省科技厅:省科技厅智力引进处(科技创新人才办):0731-88988075,88988072省科技事务中心咨询评审部:0731-88988730、88988732信息系统技术支持:0731-88988619省科协:省科技咨询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专项办公室):0731-84426710,电子邮箱:hnskjzxzx@163.com联系地址: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省科协办公楼309室附件:湖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认定申请表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2024年2月28日原文链接:http://kjt.hunan.gov.cn/kjt/xxgk/tzgg/tzgg_1/202402/t20240228_329528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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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
暴雨来袭,一旦发生洪涝灾害,卫生防疫防病知识要知晓!

近期,湖南南部、广东北部发生持续强降雨郴州市疾控中心温馨提示一旦发生洪涝灾害饮食饮水卫生状况将会恶化、环境将会污染蚊子、苍蝇将会大量繁殖容易发生各种传染病肠道传染病、虫媒及自然疫源性疾病暴发的风险增加为增强市民的自我防护意识这些洪涝灾害卫生防病知识要记牢01预防肠道传染病 肠道传染病是洪涝灾害后最常见的疾病,主要有细菌性痢疾、霍乱、伤寒和副伤寒、病毒性腹泻等。预防肠道传染病要防止“病从口入”:不喝生水,喝开水;食物要彻底煮熟;不吃腐烂变质食物;熟食要有防蝇设备;饭前便后洗手;及时对病人的排泄物进行消毒处理。02预防自然疫源性疾病洪灾期间,自然疫源性疾病易流行暴发。如肾综合征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疟疾、血吸虫病、鼠疫等。要做好“三防”:防制苍蝇、蚊子和老鼠的危害。可利用蚊帐、灭蚊药、灭鼠药等进行防蚊灭鼠,同时要改善环境卫生,降低蚊密度和鼠密度。03预防皮肤病洪涝灾害后,尤其是内涝积水长期不退的区域,皮炎发病率较高。应尽量避免手脚长时间浸泡在水中,预防皮肤溃烂和皮肤病。下水劳动时,每隔 1-2 小时出水休息并立即清洗体表。若有伤口,应脱离接触污水的工作并抓紧处理伤口。04预防呼吸道传染病虽然洪灾多发生于夏季,但仍存在呼吸道传染病的风险。要注意自身健康状况,加强手卫生。若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及时就医。洪灾后卫生安全特别注意3项01饮水安全不喝生水,只喝开水或符合卫生标准的瓶装水、桶装水,或经漂白粉等处理过的水。生活用水的取水点应远离粪便、垃圾、污水;已受污染的生活用水和饮用水,一定要进行澄清、消毒处理;装水的缸、桶、锅、盆等必须干净,并经常倒空清洗;对临时水源一定要进行消毒。02食品安全饭前便后要洗手,生熟食物要分开;不吃腐败变质和受污染的食物,不吃被污水浸泡过的食物,不吃病死、淹死的禽畜;食用固定包装的即食食品时要检查包装是否完整、是否被污染、是否在保质期内等。03环境卫生安全洪水过后,尽快清理垃圾;对淹没过的场所要进行消毒。尽量减少接触污水,不要在污水中洗衣、游泳等,避免光脚踩水。做好家畜管理,避免家畜粪便污染水源、食物。为了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灾后消毒工作极其重要请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各类重点场所及物品等消毒方法对被洪水淹没过的人员活动场所进行彻底地清污,清理完成后,再进行消毒处理。墙壁、地面可采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作用时间30分钟。对环境清理中清出的新鲜动物尸体应尽快深埋或火化,对已经发臭的动物尸体,可用有效氯5000mg/L~10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喷洒尸体及周围环境,去除臭味并消毒,然后再深埋处理或火化。尸体清理后需要对其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可选用有效氯1000mg/L~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喷洒,作用时间30分钟~60分钟。物体表面、墙壁、地面可采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200mg/L二氧化氯或1000mg/L过氧乙酸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作用时间30分钟。家具、卫生洁具、办公用品等清洁后,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冲洗、擦拭或浸泡方式,作用时间30分钟,或采用200mg/L二氧化氯、1000mg/L过氧乙酸、1000mg/L季铵盐类消毒剂作消毒处理,作用时间15分钟~30分钟。消毒后再用清水擦拭干净。餐、饮具清洗后最好是煮沸消毒,煮沸时间应在15分钟以上。其次是使用消毒剂进行浸泡消毒(如用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30分钟),消毒剂浸泡后应用清洁水冲洗干净。垃圾及粪便处理:垃圾应集中堆放并尽快清运至集中垃圾处理点,垃圾堆放处应定时喷洒消毒药物。旱厕内的粪便按10:1(体积比)加漂白粉进行消毒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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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
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马克思指出,“必须绝对保持党的纪律,否则将一事无成”。我们党是用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我们的力量所在。红军初创时期,毛泽东同志就高度重视整肃军纪,从“不拿群众一个红薯”的规定,到“三大纪律六项注意”(后来发展成“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为人民军队的优良作风奠定了坚实基础;辽沈战役期间,锦州乡间的苹果熟了,行军路过的解放军战士虽然饥渴难耐,但一个苹果都不去拿,无论是挂在树上的、收获在百姓家里的、还是掉在地上的;解放上海后,为了不打扰市民,战士们严格执行“不入民宅”的纪律,和衣抱枪露宿在雨后湿漉漉的街头……“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一百多年来,正是由于有了建立在高度政治觉悟基础上的铁的纪律,我们党才能始终赢得人民群众爱戴和拥护,团结带领人民取得革命、建设、改革的一个又一个胜利。“我们这么大一个政党,靠什么来管好自己的队伍?靠什么来战胜风险挑战?除了正确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外,必须靠严明规范和纪律。”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我们党纪律建设经验的深刻总结,也是对全党的谆谆告诫。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坚持不懈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从根本上扭转了管党治党宽松软的状况,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同时必须清醒看到,当前仍然存在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必须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真正从思想上重视起来,在行动上抓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纪律建设一刻也不能放松。我们党是拥有9800多万名党员的世界第一大执政党,正团结带领14亿多人民,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没有铁的纪律,就没有党的团结统一,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就会大大削弱,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就会大大削弱。新征程上,党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越复杂、肩负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可以说,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十分重要、很有必要、正当其时。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2024年1月8日,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提出“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1月31日,在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主题教育总结报告和关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时,要求“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在全党组织开展好集中性纪律教育”;3月在湖南考察时,进一步强调“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指导性,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和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推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从严抓好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强化遵守纪律的自觉,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全党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知行知止、令行禁止,形成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动力和合力。大量事例说明,干部出问题,都是因为纪律的突破。《条例》作为党的纪律建设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是这次党纪学习教育的学习重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根据形势和党的建设需要不断完善纪律规定,先后于2015年、2018年、2023年3次修订《条例》。本次修订后的《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从党章这个总源头出发,坚持严的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知纪明纪方能遵纪守纪。要抓住学习重点,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要把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坚持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抓好以案促学、以训助学,推动《条例》入脑入心,深化《条例》理解运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准确掌握《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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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
为什么要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点击了解!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党中央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重要遵循。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通知》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纪律是党的生命线,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硬起手腕抓纪律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成为新时代党的建设鲜明主题,从根本上扭转了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党规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都要贯彻严的要求”,指出“要养成纪律自觉,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明确要求“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一系列重要论述指引全党严明纪律规矩,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十年磨一剑,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取得丰硕成果、积累宝贵经验。同时也要清醒看到,管党治党还面临一些问题,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问题不容忽视,政治骗子仍有市场,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依然存在,等等。一些党员、干部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和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不深,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聚焦突出问题,把严的标准树立起来、把严的纪律执行起来,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强化遵守纪律的自觉。以严明纪律作保障,促进全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两个确立”是党战胜一切艰难险阻、应对一切不确定性的最大确定性、最大底气、最大保证,“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要通过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全党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知行知止、令行禁止,形成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动力和合力。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要准确把握这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融入日常、化为习惯,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要抓住学习重点,在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坚持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抓好以案促学、以训助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准确掌握其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重要政治任务,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要压实各级党组织的领导责任,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推动党员干部高质量完成党纪学习教育任务。加强宣传引导,力戒形式主义,以良好作风保证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党纪学习教育每项措施都成为促进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切实防止“两张皮”。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示范引领作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带头学习、贯彻、遵守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切实统一起来,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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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
「央视快评」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长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的纪律建设,用我们党严守纪律的党史激励广大党员干部不忘初心、勇担使命,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深入分析新形势、新问题,深刻阐述党纪与国法的关系,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重要部署、提出明确要求。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信念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是我们不断战胜各种困难挑战、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的重要保证。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对于全党全面深刻了解党的光辉历史、传承党的优秀品格,解决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以纪律建设为突破口,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向前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督促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抓紧学、深入学,做学习的先锋、主力。要通过学习进一步深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和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重视、警醒、知止,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做遵守党规国法的模范。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要以学习贯彻今年新实施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重要抓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根据形势和党的建设需要不断完善纪律规定,对该条例先后进行三次修订,向全党全社会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本次修订后的条例共158条,与2018年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党员干部要通过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以案促学、以训助学,前后对比,学深悟透,把握其中一些突出的新变化、新要求。党纪学习教育要务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严惩消极对待、敷衍应付、走形变样等问题。要严防在考核工作中搞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等情况,不做表面文章,做到真学真懂真用。要坚持长期学,以常态化长效化的制度机制使之内化为每一名共产党员终身学习的必修课,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党的纪律建设永远在路上。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做到刀刃向内、刮骨疗毒,进一步形成依靠党的自身力量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推动创新,实现执政能力整体性提升的良性循环,在不断解决大党独有难题中彰显大党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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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
邵阳市召开2021年度科技工作座谈会

4月20日,由邵阳市科学技术局主办,潇湘科技要素大市场邵阳分市场、邵阳市双清区创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长沙诺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湖南智丰众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承办的“2021年度邵阳市科技工作座谈会”在潇湘科技要素大市场邵阳分市场召开。会议指出,今年3月23日召开的全市科技创新工作会议得到了全市的高度重视,是科技创新工作的东风。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以“大科技”的概念抓科技工作,给县委、县政府当好参谋,将抓科技创新纳入县委、县政府的考核中,这是一个政治责任,是形势所迫,是工作急需。会上,市科技局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对全年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并对做好近期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县市区科技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我市着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扎实做好“十四五”科技创新工作建言献策。与会同志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振奋了精神,大家纷纷表示要借本次会议召开的契机采取有力措施,力争我市科技工作再上新台阶。会议还介绍了潇湘科技要素大市场邵阳分市场建设、运营等情况,并围绕如何充分利用大市场服务资源、分市场运营团队经验,做好人才引进、成果转化、投融资科技政策宣传培训及相关咨询服务工作进行了认真研讨和周密部署,为打造“初创科技型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科创板后备企业”的梯度培育服务体系,全面推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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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
新邵县研发经费奖补培训活动成功举办

为全面推进新邵县2019年研发经费奖补的工作开展,更好地指导企业了解相关政策和申报流程,确保国家优惠政策尽快落到实处,保障企业最大程度上享受税收减免政策,节省研发成本,新邵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于8月30日在新邵县华天酒店举办了一场以“新邵县研发经费奖补”为主题的培训会。新邵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总经济师、副局长陈江华以及新邵县32家企业参加了此次培训活动。陈江华局长发表讲话表示:通过举办大规模培训,帮助企业更加全面、准确地了解与掌握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研发费用后补助等系列惠企减负政策,真正做到送政策入企、用政策惠企,营造鼓励创新、支持创新的良好氛围,以最大力度支持企业开展研发创新。 会上,湖南诺为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秦焕兵围绕企业研发投入相关政策、企业研发费用规范性核算、研发政策操作实务等内容进行讲解。从政策背景、内容、补助额度、具体操作等层面解读相关政策细则,确保企业合理合规享受研发创新支持政策,有力提升企业研发投入的积极性。 此次培训活动的成功举办,有效帮助企业把握研发经费奖补的申请条件和标准,了解国家研发经费奖补政策最新变化,对企业2019年研发经费奖补的申请具有积极的推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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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技术成果交易过程中普遍存在的因买卖双方对交易标的估值差异巨大而导致交易无法达成的情况,通过科学的评估模型设定及专家审定机制的引入,设计并开发的网络化、自动化评估工具,以“自动计算+专家修正”的方式为技术成果交易提供科学、公允的价值评估数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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